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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師者,所以傳道、受業、解惑也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liuyurui    時間: 2020-6-27 11:17 AM     標題: 師者,所以傳道、受業、解惑也

本帖最後由 liuyurui 於 2020-6-27 11:18 AM 編輯

請問,

"師者, 所以傳道、受業、解惑也" 中的 "所以" 該如何分析,如何解釋?



作者: jrh1112    時間: 2020-6-27 03:42 PM

此處的「所以」,不能分開解釋,「所」是指示代稱,代稱前面的師者(教導的人),來解釋「以」後面的敘述。和我們現在常說的「所以」不同,後者是因果關係的連接詞。
白話來說,可以解釋:所謂教導的人(老師),就是用來傳授道理、教導學業、解決疑惑的人。

希望可以幫助到你。
作者: liuyurui    時間: 2020-6-27 06:07 PM

本帖最後由 liuyurui 於 2020-6-27 06:08 PM 編輯
jrh1112 發表於 2020-6-27 03:42 PM
此處的「所以」,不能分開解釋,「所」是指示代稱,代稱前面的師者(教導的人),來解釋「以」後面的敘述。和 ...

其實可以分開解釋,"以" 是介詞,而 "所" 在這裡像英文的複合關係代名詞,意同 the thing/person that ...",這裡同時是"以" 的受詞。

"以" 就像 with,可解釋為 "藉由..."。

"所" 也可以和其他介詞並用,例如 "所為" 和 "所與"。

我發現台灣國文老師多半不會教文法,老一輩的外省國文老師可能更糟,可能連英文文法都不懂,無法學貫中西。

如果能用英文文法觀念教授文言文,效果會比較好。
作者: zues889120    時間: 2020-7-5 08:20 AM

解釋的都很棒,有道理。
我是囫圇吞棗,有讀就好。
作者: memeheart    時間: 2020-7-6 06:11 PM

liuyurui 發表於 2020-6-27 06:07 PM
其實可以分開解釋,"以" 是介詞,而 "所" 在這裡像英文的複合關係代名詞,意同 the thing/person that ... ...

題外話,好奇問一下……
那麼你是真的想要請教問題,還是特意待人回應後反駁,來炫一下學問的?
作者: liuyurui    時間: 2020-7-6 09:33 PM

本帖最後由 liuyurui 於 2020-7-6 09:36 PM 編輯
memeheart 發表於 2020-7-6 06:11 PM
題外話,好奇問一下……
那麼你是真的想要請教問題,還是特意待人回應後反駁,來炫一下學問的? ...

看看台灣有沒有懂文言文語法的普通人。

其實大陸蠻多的,台灣在這方面很落後,應該檢討一番。台灣有資格號稱自己傳承了正統的中華文化嗎?
作者: memeheart    時間: 2020-7-7 06:23 PM

liuyurui 發表於 2020-7-6 09:33 PM
看看台灣有沒有懂文言文語法的普通人。

其實大陸蠻多的,台灣在這方面很落後,應該檢討一番。台灣有資格 ...

原來如此,目標很遠大呢。

不過事實上,那些在伊莉又「懂文言文語法的普通台灣人」未必有興趣回答你吧?而在這裡回答你的,亦未必是台灣人,也未必普通。到底台灣有沒有懂文言文語法的普通人呢?看來不大清楚。

在微末旁觀者如我的膚淺角度看來,你出這帖和所作的回應,未必能達到想說的效果,反而有點炫學問的感覺,把真誠討論、推廣文言文教育的心意都蓋過了,很可惜呢。
作者: 莫真人    時間: 2020-8-15 02:3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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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php8    時間: 2020-11-6 11:10 AM

個人認為 文言文還是有學習的必要  這是比較能了解古人思想的一種方式!
作者: jungjs    時間: 2020-11-28 08:07 PM

"師者, 所以傳道、受業、解惑也"
所以兩字無意,
"師者, 傳道、受業、解惑也"(簡潔有力
作者: jerryaae    時間: 2020-11-30 04:06 PM

原來還有這樣阿
長知識了阿
很不錯啊這感覺
作者: waichan33    時間: 2020-12-4 01:5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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