亂事平定後,英國朝野人士大都認為僱傭兵所以叛變,實與東印度公司剝削壓搾有關,主張加以改革。1858年8月,英國國會通過「印度政府法案」(Government of India Act),規定東印度公司在印度享有的統治權,須逐漸移交給英政府派駐在印度的總督(Viceroy)接管,1874年終於結束公司為期258年的歷史,印度成為英國政府直接統治的一個殖民地,1878年英國女皇維多利亞還宣布兼任印度女皇。英國政府接管印度以後,倘然和東印度公司統治時代比較起來,確實改進許多,而且從事經濟建設。印度地廣人多,除了是英國工業製成品推銷的優良市場以外,又是英國向亞洲各地侵略的重要根據地,因此後來印度就被稱為「英國王冠上最燦爛的珠寶」(The brightest jewel in the British crown)。